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今時代神聖啟示的先見-倪柝聲(第九章)~(憑信而活)(6)

 

在建甌工作完畢後,我準備回福州,問題又發生了:我沒有足够的路費回去。我是決定下週一動身,所以我一直禱告到週六。這次我心中有把握,就想起未離福州時,神要我送五塊錢給一位同工,但當時我捨不得送出去。那時我讀到路加六章三十八節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我就抓住這句話,對神說,“你既然如此說,我求你照着你的應許,為我預備路費。”

主日晚有一位英國鹿教士(Mr.Philips),他實在是清楚得救,並且愛主的弟兄,他請魏弟兄和我吃飯。晚餐時,他告诉我,因着我的信息,他和他的差會得到很大的幫助,並表示要負責我來往的旅費。我對他說,已經有人負責了;我的意思是神負責。他就對我說,“當你回到福州時,我要送给你魏克斯先生(Mr.P.Wilkes),一位主在日本所大用的福音使者,所著《工作的炸力》一書。”我立刻覺得良機失了;我所需的乃是路費,不是一本書。我有點懊悔不接受他的供應。吃完晚飯,我與魏弟兄一路回家。我拒絕了鹿教士的供應,使我單單信靠神;但我心中仍是有喜樂和平安。魏弟兄不知道我經濟的狀況。我有點意思向他借路費,等回到福州時再滙還給他,但神不許我向他表示。我深信天上的神是可靠的,我要看神如何來供應我。

第二天要動身時,我口袋裡只有數角錢。很多弟兄姊妹來送行,有人將我的行李挑走了。我一面走,一面禱告说,“主,你不會只將我帶到這裡來,而不將我帶回去。”走到半路,那位鹿教士派人拿來一封信。信上說,“雖然有人負責你的路費,但我覺得應該有份於你在這裡的工作,好不好讓我這年老的弟兄得這份兒呢?請你為這緣故收下這一點兒錢吧。”我看了信,覺得這錢是應該收的,我就收了。那筆錢不僅夠用作路費回福州,而且還足夠印行一期的《復興報》。

(李常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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