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9日星期日

籃球知識與教程(2)~鬥波


在香港,一般的室外籃球場(有些則是有蓋的籃球場)都好時興一種運動,那就是鬥波了。少至2個人,4個人、多至6個人,8個人、甚至10個人,均能夠進行鬥波。有時全個籃球場(多於一個全場)會爆滿,非常之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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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場對決》

《1 on 1的對決》:通常籃球只要有2個人在,就能夠進行鬥波了。在一般的情況下,2人對決是以11分和21分為終結。如果以11分為終結的話,無論是射入2分球,還是3分球,均只會當作1分計。誰最先取得11分者為之勝。相反,如果以21分為終結的話,無論是射入2分球,還是3分球,則照樣計算(即是射入2分球就是作2分計算,射入3分球就是作3分去計算)。誰最先取得21分者為之勝。

《2 on 2的對決》:基本上,2對2的規矩就同上。哪一隊先取得11分或21分為之勝。

《3 on 3的對決》:當去到3對3的時候,在一般的情況下是以21分或31分為終結。這個時間無論是射入2分球,還是3分球,則照樣計算(即是射入2分球就是作2分計算,射入3分球就是作3分去計算)。哪一隊最先取得21分或31分為之勝。

《4 on 4的對決》:基本上,4對4的規矩就同上。哪一隊先取得21分或31分為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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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場對決》

《5 on 5的對決》:但當5對5的時候(同樣是以21分或31分為終結),就一定要打全場了。皆因半場如果有10個人在,就會太過擠迫,不利於比賽的進行。所以當5對5的時候,就要用全場來分勝負了。而5對5的對決同時亦是常規比賽中的參賽標準人數。在正式比賽中(全場比賽),兩隊各邊一定要派出5個人出賽,比賽才能夠成立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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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獅皇
(201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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