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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往多年來的傳福音,都是召會定規那一天有福音大會,然後發出傳單,張貼海報。眾弟兄姊妹也接受負擔,極力邀約親友、鄰舍、同學、同事。往往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請來的人卻不盡理想。這種作法不能說不對,或不可用,因為聖經中是有召聚眾人在一起聽福音的事。但是你若好好讀新約聖經,你就看見傳福音的基本思想,是到罪人那裡去。主要我們作得人的漁夫(太四19),指明傳福音的人就是打魚的人,打魚的人那有不去池塘、海裡打鱼,反而下請帖要把鱼請上來的?聖經給我們看見,主耶穌親自從天上來訪問我們,祂一村一村,甚至一家一家的訪問人。然後祂打發十二個門徒出去訪問人(十5),後又打發七十個人出去(路十1)。祂說,“我差遣你們去,如同羊羔在狼中間。”(3)羊羔訪問狼群,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無福可享,反要準備好受為難,甚至遭辱罵。
我們出去訪人傳福音,都有這樣的經驗。有的時候我們遇到一些人真像隻“狼”,但有的時候門一開,裡面的人竟歡歡喜喜地迎接我們,你一看就知道是平安之子。我们稍微一說,他就立刻信而受浸得救了。登門訪人傳福音,遇見平安之子的奇妙故事很多,我們希望能出一份刊物登載這些見證。全地現在有一千多處召會,大部分都實行這條訪人傳福音的路。從一九八六年下半年開始到現在,因着訪人傳福音而信主受浸的,已經超過十萬人。今天甚至有些天主教團體也受我們的影響,實行訪人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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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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