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

(創世記)(第十六章1-16節)(奇妙讀經)(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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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沒有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16:2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了撒萊的話。 

16:3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她丈夫為妻;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地已經住了十年。 

16:4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輕看她的主母。 

16:5   撒萊對亞伯蘭說,願我受的屈辱歸到你身上。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竟輕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行判斷。 

16:6   亞伯蘭對撒萊說,你的使女在你手下,你看怎樣好,就怎樣待她罷。於是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16:7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往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 

16:8   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那裏來?要往那裏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16:9   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裏,服在她手下; 

16:10   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16:11   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16:12   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16:13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之耶和華的名為:你是啟示自己的神;因為她說,祂向我啟示了祂自己,我在這裏居然還存活麼? 

16:14   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在加低斯和巴列之間。 

16:15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16:16   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創世記十六章1-16節)

3:17   而且我這樣說,神豫先所立定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纔有的律法廢掉,以致使應許失效。

(加拉太書三章17節)

21:9   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創世記二十一章9節)

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也已斷絕,他的信還是不軟弱,

(羅馬書四章19節)

17:18   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 

17:19   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必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創世記十七章18-19節)

21: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21:11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甚是愁煩。 

21:12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愁煩。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要聽;因為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

(創世記二十一章10-12節)

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拉太書四章30節)

3: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拉太書三章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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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許的約是在前律法的約是在後因肉體的努力被帶進來我們須要看見律法的地位是妾的地位是違反神的經綸是為神所棄絕的然而我們得救之後就開始知道神要我們活一種彰顯基督的生活這就是屬天的生活得勝的生活常常討神喜悅並榮耀神的生活神要把基督作到我們裡面替我們活這種屬天的生活來討神的喜悅並榮耀神於是我們就開始運用自己的力量天然的能力來達成神的目的甚至自己制定很多自定的律法來約束自己但這只不過是以實瑪利我們可能看自己不錯但就失去了神的同在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是如此在基督徒的工作中也是如此我們在得人的事上用過多少天然的努力和力量但屬世的得人方法都是夏甲正確的結果子並傳福音乃是憑著裡面生命的湧流憑著神把基督作到我們裡面經過我們再從我們出去正確的傳福音乃是憑著基督作我們的恩典當我們倚靠天然力量的時候神就不能作什麼要停下你基督徒生活中自己的努力並基督徒工作上天然的熱心是不容易的蒙神呼召很容易但停下天然的熱心是最難的因為人一停下神就來了我們人天然的生命一結束神的生命就開始肉體努力的產品就是以實瑪利但以實瑪利是神所棄絕的也是阻撓神顯現的我們必須忘記我們的行為和工作而顧到神的顯出當我們有神的顯出我們就是在恩典中在恩典的約中這是最重要的試驗而恩典之應許的產品是以撒他是達成神目的的後裔一點不差就是基督自己為神作到我們裡面經過我們又從我們出來現在我們有這後裔作我們的生命又有美地作我們的生活其實亞伯拉罕的傳記就是我們的自傳這兩個婦人的寓意就是我們生活的描繪我們需要後裔和美地就是正確的基督徒生命加上召會生活唯有這兩樣才是達成神目的惟一的路)

律法的約是後來在(創世記十六章),因肉體的努力被帶進的。在(創世記十六章)我們就是看到肉體的努力,因而帶進夏甲-律法的象徵。應許的賜給是在(創世記十二章),大約在(主前1921年),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律法的頒賜是在四百三十年以後,在(出埃及記二十章),大約在(主前1491年),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加拉太書三章17節)。恩典總是先來,但律法隨後就來破壞。我們須要看見,律法的地位是妾的地位,是違反神的經綸的,並且牠的產品總是為神所棄絕。我們不是以實瑪利,我們應該是以撒才是。

我們得救之後,就開始知道神要我們活一種像基督的生活,屬天的生活,得勝的生活,常常討神喜悅並榮耀神的生活。但神要把基督作到我們裡面,替我們活這種屬天的生活,來討神的喜悅,並榮耀神。然而我們都是注意神的心願,卻忽略了恩典。神的心意是要我們為著神的榮耀,活屬天的生活,而恩典是神要把基督作到我們裡面,來達成祂的目的。所以首先我們依賴羅得,就是我們從天然背景中所帶出來的,想要用他來達成神的目的,為神的榮耀活屬天的生活。當神不允許我們依賴羅得時,我們就轉向以利以謝,指望他能使我們為神的榮耀過屬天的生活。但至終神告訴我們,「我不要那個,我不要任何客觀的東西,我是要從你這個人裡面出來主觀的東西。」我們一旦知道神要這個,就開始運用自己的力量,天然的能力,來達成神的目的。我們都有一個使女夏甲,經常願意與我們合作。我們也許沒有摩西所賜的律法,但我們卻有很多自己制定的律法。

也許我們會自定不再發人脾氣,或者不再對人態度不好。這可能是我們的第一條誡命。而第二條誡命是:我們需要親切、甘甜和謙卑。第三條誡命是絕不批評別人。第四條誡命是常常愛人,絕不恨人。這些自定的律法就是我們的夏甲。我們能否遵守我們的律法,在神看都沒有兩樣,因為在祂看來,我們就是能守住,也不算數。因為我們所產生的不過是以實瑪利而已。

我們可能有了以實瑪利之後,自己看起來不錯,但我們最深處卻感覺到有所缺欠。我們失去了神的同在。不僅如此,這個以實瑪利常譏誚屬靈的事(創世記二十一章9節)。一面我們不喜歡這種譏誚的元素,但另一面,我們覺得以實瑪利既是自己產生的,他還不太壞。但由於失去了神的同在,我們就發現自己有了麻煩。我們所產生的以實瑪利也是我們的難處。我們一旦對這一點清楚了,就會禱告說,「主阿,保守我在你的恩典中,保守我在你的應許裡。你的應許或者今天就成就,或者多少年後才成就,都不成問題。我只在意你的應許。」這些話說起來很容易,但要活出來就不容易了。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是如此,在基督徒的工作中也是如此。新約告訴我們,人得救之後需要傳福音並結果子。我們在得人的事上,用過多少天然的努力和力量!但屬世的得人方法都是夏甲。正確的結果子並傳福音乃是憑著裡面生命的湧流,憑著神把基督作到我們裡面,經過我們,再從我們出去。正確的傳福音乃是憑著基督作我們的恩典。

亞伯拉罕雖然在七十五歲的時候就完全答應了神的呼召,但一直到他九十九歲,神沒有在他身上作什麼,因為在這之前,他仍然有天然的力量。他有羅得和以利以謝作倚靠,還有夏甲來配合他天然的能力。至終神被迫離開他。同樣,我們若有羅得和以利以謝作倚靠,有夏甲來一同努力,神就不能作什麼。

只要我們還有力量產生以實瑪利,神就不能作什麼。以實瑪利產生以後,神要離開一段時間。當亞伯拉罕九十九歲的時候,照他的想法,自己如同已死。(羅馬四章19節)說,「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羅馬四章)也指出,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亞伯拉罕和撒拉都深信他們已經完了,自己不能再作什麼了。就在那時,神來了。

若有人能停下來,不憑自己過基督徒的生活,或者不靠屬世的方法為主作工,他就有福了。要停下你基督徒生活中自己的努力,並基督徒工作上天然的熱心,是不容易的。蒙神呼召很容易,但停下天然的熱心是最難的。因為人一停下,神就來了。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我們人天然的生命一結束,神的生命就開始。

亞伯拉罕八十六歲的時候,他自己的力量仍舊太大,使神又等了十三年。神等候直到亞伯拉罕看自己如同死人一樣,然後神就來到。

肉體努力的產品就是以實瑪利,但以實瑪利是神所棄絕的(創世記十七章18-19節)(創世記二十一章10-12節)(加拉太書四章30節)。以實瑪利不但是神棄絕的,也是阻撓神顯現的。我們今天的經歷告訴我們同樣的事。我們的以實瑪利打斷了我們與神的交通,並使我們無法經歷神的顯現。由此可見,問題不在於我們的所是或所作,完全在於我們有沒有神的同在。我們必須忘記我們的行為和工作,而顧到神的顯出。當我們有神的顯出,我們就是在恩典中,在恩典的約中。我們也許生出許多以實瑪利,但沒有神的同在。我們所需要的就是神的同在;神在我們裡面的顯現。這是最重要的試驗。

恩典之應許的產品是以撒,他是達成神目的的後裔(創世記十七章19節)(創世記二十一章12節下)。達成神目的的後裔,一點不差就是基督自己,為神作到我們裡面,經過我們,又從我們出來。神所作到我們裡面的,帶進那作後裔的基督(加拉太書三章16節)這後裔至終變成了我們的美地。現在我們有這後裔作我們的生命,又有美地作我們的生活。在裡面,我們有基督作生命,我們憑這生命活著;在外面,我們有基督作美地,我們在其中活著。這就是召會生活連同基督作我們的生命。這是我們達成神目的惟一的路。

我們不該把創世記中的故事僅僅當作一種豫言,乃要把這些當作今天實際情形的寓意。恩典、律法、我們天然的力量都在這裡,我們卻常受試誘,要用天然的力量與夏甲合作,產生以實瑪利,來達成神的目的。然而,我們有沒有神的同在,這是一種試驗。也能核對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以及基督徒的工作中,神的同在就是一個標準。我們需要後裔和美地,就是正確的基督徒生命加上召會生活。我們需要看見這個,並且經歷其中。亞伯拉罕的傳記就是我們的自傳,這兩個婦人的寓意就是我們生活的描繪。

應許的約是在前,律法的約是在後。因肉體的努力被帶進來。我們須要看見律法的地位是妾的地位,是違反神的經綸。是為神所棄絕的。然而我們得救之後,就開始知道神要我們活一種彰顯基督的生活。這就是屬天的生活,得勝的生活,常常討神喜悅並榮耀神的生活。神要把基督作到我們裡面,替我們活這種屬天的生活,來討神的喜悅並榮耀神。於是,我們就開始運用自己的力量,天然的能力,來達成神的目的。甚至自己制定很多自定的律法,來約束自己。但這只不過是以實瑪利。我們可能看自己不錯,但就失去了神的同在。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是如此,在基督徒的工作中也是如此。我們在得人的事上,用過多少天然的努力和力量!但屬世的得人方法都是夏甲。正確的結果子並傳福音,乃是憑著裡面生命的湧流,憑著神把基督作到我們裡面,經過我們,再從我們出去,正確的傳福音乃是憑著基督作我們的恩典。當我們倚靠天然力量的時候,神就不能作什麼。要停下你基督徒生活中自己的努力,並基督徒工作上天然的熱心是不容易的。蒙神呼召很容易,但停下天然的熱心是最難的。因為人一停下,神就來了。我們人天然的生命一結束,神的生命就開始。肉體努力的產品就是以實瑪利,但以實瑪利是神所棄絕的。也是阻撓神顯現的。我們必須忘記我們的行為和工作,而顧到神的顯出。當我們有神的顯出,我們就是在恩典中,在恩典的約中。這是最重要的試驗。而恩典之應許的產品是以撒,他是達成神目的的後裔。一點不差就是基督自己,為神作到我們裡面,經過我們,又從我們出來。現在我們有這後裔作我們的生命,又有美地作我們的生活。其實亞伯拉罕的傳記,就是我們的自傳,這兩個婦人的寓意就是我們生活的描繪。我們需要後裔和美地,就是正確的基督徒生命加上召會生活,唯有這兩樣才是達成神目的惟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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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獅皇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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