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倪弟兄寫了以下的詩歌):
一 主愛長闊高深,實在不能推測;
不然,像我這樣罪人,怎能滿被恩澤。
二 我主出了重價,買我回來歸祂;
我今願意背十字架,忠心一路跟祂。
三 我今撇下一切,為要得着基督;
生也、死也,想都不屑,有何使我回顧?
四 親友、欲好、利名,於我夫復何用?
恩主為我變作苦貧,我今為主亦窮。
五 我愛我的救主,我求祂的稱是;
為祂之故,安逸變苦,利益變為損失!
六 你是我的安慰,我的恩主耶穌!
除你之外,在天何歸?在地何所愛慕?
七 艱苦、反對、飄零,我今一起不理;
只求我主用你愛情,繞我靈、魂、身體。
八 主啊,我今求你,施恩引導小子,
立在我旁,常加我力,經此黑暗罪世。
九 撒但、世界、肉體,時常試探、欺凌;
你若不加小子能力,恐將貽羞你名!
十 現今時候不多,求主使我脱麈;
你一再来,我即唱說:哈利路亞!阿們!
(詩歌三三○首)
到第二個禮拜就開始有人得救了。魏弟兄(我同班的同學)能為我作見證,我本來是很講究服裝的,我穿有紅點的綢緞長袍,那一天我就脫下講究的衣履,而穿上老舊儉樸的衣履。我跑到廚房裡,煮漿糊,拿了一大束的福音標語到街上張贴在牆上,並分發福音單張;這在那時的福建福州,尚是首創之舉。
一九二二年下學期,在學校中開始福音工作,有多人得救。我天天為記在簿中的同學禱告。一九二三年起,我們開始用借或租來聚會的地方,廣傳福音,那時約有數百人得救。凡名記在簿中者除一個未得救外,其餘全數得救。這是證明神答應這樣的禱告。神是定規你要為罪人禱告,他們才能得救,這數年中更能證實此事。
(李常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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