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净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壹一9)
關於認罪的事,我們常常作得很虛浮,很大意。 很少有基督徒認識認罪這件事,是多需要在懇切裡來作; 也很少有基督徒感覺到,一個誠懇的認罪能夠給人力量活出一個勝罪的生活。 與主耶穌有交通的時候,我們需要用一顆誠實的心,承認每一個罪,因為每一個罪都能成為我們基督徒生命中的礁石。
請讀大衛所說的話:「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 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 … 你是我藏身之處; … 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 “(詩三二5~7)大衛也說到他不願意認罪時的情形:「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 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 ”(3~4)但是當他認了罪以後,一個奇妙的改變就來臨了。
認罪的意思並不只是我羞慚的承認我的罪,更是我把這一個罪交給神,相信祂能為我除去。 這樣的認罪乃是含著一個意思說,我自己全然不能除去我的罪,然而借著信心的舉動,我信靠神來給我拯救。 這個拯救的意思一面是說,我知道我的罪已經得蒙赦免; 另一面是說,基督著手將罪從我身上洗凈,並且保守我脫離罪的權勢。
哦,基督徒啊! 你若尋求與主耶穌有交通,不要怕認你的每一個罪,要確信在這裡有拯救。 但願在你與主耶穌之間,有一個彼此的默契,就是你一認你的每一個罪,就必得著赦免。 這樣你就要認識你的主是耶穌─祂要將祂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請相信在認罪裡有一個大的權能,因為罪的重擔已經被我們的主,就是我們的救主擔負去了。
(慕安得烈)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