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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心裡受了大大的責備,因為這樣呼喊是想要逃避。此後我一直很久不平安,也不能受人的安慰。
因為我常常害病,就回家了。到了家中母親又將我交給一個使女看管,因為她實在太相信那使女了。
這是一件最可悲的事,就是許多做母親的,雖然追求敬虔,按著追求來說,她們的孩子,理應享受頂美好而周到的看護,可是在事實上卻忽略了他們。
她們要享受祈禱的甘甜,就一天到晚在禮拜堂裡。她們把孩子們留在家裡,缺乏良好的管教,以致沉淪。我們最能榮耀神的事,就是不得罪他,我們的奉獻,若成了犯罪機會,這算得什麼呢?我們應該照神的辦法事奉神,絕對不是照我們所想的。
我的父親是極鐘愛我的,知道我已往的教育不良,又將我送到烏斯林修道院去。那時我將近七歲了。在那裡我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姊姊,還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姊姊。我的父親就把我放在他的女兒看管之下,她是一位很有度量,極其敬虔的女人,是青年人最合適的導師。她也很愛我。這真是神特別眷顧我之處,也是我得救的第一步,如果我能繼續在她的看管之下,必定學習好多最美好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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