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弟兄個人的見證
(一九三六年十月十八日講於福建鼓浪嶼)
一九二三年我們有七位同工,我與另一位比我大五歲的同工是領頭的。 我們每週五有同工聚會,其餘五人都是聽我們二人爭執。 那時我們都年輕,各有各的看法。 我說他錯,他說我錯。 那時我的血氣未受對付,常發脾氣。 今日(一九三六年)我會笑,那時我很少笑。 二人爭執時,我承認錯多,但有時候他也有錯。 我對自己的錯容易赦免,對別人的錯卻不容易赦免。 周五我們相爭,週六我就去年長的和受恩姊妹那裡,控告比我大五歲的那位同工。 我說,“我告訴那位同工某事應當那樣作,但他不聽,你要向他說話。 “和姊妹說,”他比你大五歲,你應當聽他的話而順從他。 “我說,”是不是有道理或沒有道理都要聽他呢? “她說,”是的,聖經說年幼的應當順服年長的。 “我說,”這樣我是作不到的,基督徒也該按道理行事。 “她說,”你不要管有理或無理,聖經是說,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 “我心裡生氣說,聖經為什麼這樣說? 我要發脾氣又發不出來。
每次週五起爭執之後,我就去見她,向她訴苦; 但她又引聖經的話,要我順服年長的。 有時週五下午相爭,晚上我哭了一場,第二天就去見和教士,向她訴苦,以為她能為我伸冤,但週六晚我回家時還要哭一場。 我是恨自己為什麼不早一點出生。 有一次的爭執,是我有好的理由,我以為去告訴她,她必定會看出我的同工是錯的,並支援我。 但她說,「某某同工錯不錯是另一件事,今天你在我面前這樣控訴弟兄,像不像個背十字架的人呢? 像不像羔羊呢? “給她一問我實覺慚愧;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天我的言語和態度,的確不像一個背十字架的人,不像羔羊。
在這樣的光景中,我學習順服年長的同工。 那一年半裡,我學了一生中最寶貴的功課。 我的頭腦充滿許多的理想,但神要我進入屬靈的實際。 那一年半給我認識什麼是背十字架。 今日(一九三六年)我們有五十多位同工,若不是在那一年半中學了順服的功課,恐怕我無法與任何人同工。 神將我放在那樣的環境中,要我接受聖靈的管治。 在那十八個月中,我沒有機會出主張,只能哭泣並痛苦地忍受。 若不是這樣,我永遠不會承認自己是一個難受對付的人。 神要將我的七棱八角磨掉,這是不容易的事。 但感謝神,讚美神,靠著祂的恩典將我帶過去了。
我現在可以對年幼的同工說,你若經不起十字架的磨鍊,就不會成為有用的器皿。 只有羔羊的靈—溫柔、謙卑、和平,才是神所喜悅的。 你的雄心、大志、幹才,在神面前都是無用的。 我走過這條路,我必須常常承認我的錯處。 我一切的事都在神的手中。 問題不在於對不對,乃在於像不像背十字架的人。 在教會中,對與不對都沒有地位,算得數的乃是背十字架,並接受十字架的破碎。 這才能流露神的生命,並成就神的旨意。
(李常受)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