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

(馨香的沒藥)(蓋恩夫人傳略)~(第二章)(1)

 

(馨香的沒藥)(蓋恩夫人傳略)   (俞成華譯)

(第二章)(1)


我生在一六四八四月。我的父母都是很虔誠的基督人。我的祖宗中也有很多是聖人。父親是特別愛主的。我出世之後就害劇病,家人多以為我是沒有存活希望的,所以對於受浸就遲延了好久。我的身體一直軟弱到兩歲半時,就是他們將我送到烏斯林修道院的時候,才好一些。

在那裡住了幾個月,回來之後,因為母親不喜歡女孩子,就將我交給使女們看管。如果沒有全能神保護,我就要因她們的忽略而受極大的苦了。因為我幼小的時候過於活潑之故,我就遇見了不少意外的危險。我常常跌入一個放柴的地窖裡,雖然很深,卻沒有一次受傷。

當我四歲時,有一位蒙巴孫的女公爵來到本奈汀的修道院裡。她和我父親很相善,就得了我父親的允許,帶我到她的修道院去做她的伴侶。

在那裡我常常犯規,有時犯很大的過錯。可是那裡的人都有好榜樣給我看。也沒有人使我跌倒,我因此很喜歡效法她們。我很愛聽人談論神的事情,也喜歡到禮拜堂裡去,也願意穿宗教式的衣服。

那時我的心非常熱切,巴不得能為著主的緣故作一個殉道者。我對於祈禱很感興味。這種熱忱又新鮮,又可愛的經歷使我深深地相信,這就是神愛我的憑據。因此我就非常的勇敢,很懇切地尋求,要作一殉道者,好叫我能早日到神的面前。但是這件事究竟有否隱藏的假冒?我豈非在那裡偷偷地想不受殉道者的苦,而得殉道者的功?有一天那些和我同住的姊妹們,就戲弄我,要看看我到底對於殉道的心有多熱,她們叫我跪在一塊布上,她們向我舉起一把大刀,這就是她們預備來試驗我的工具。那時我就喊著說:"住手,我還沒有得到父親的允許就死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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