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香港市面的情形,其實(香港特區政府)是應該要盡早派發(電子消費券)的。之所以我在上一篇說到:「如果可以的話就應該在頒佈(新一份施政報告)之前就應該去舉行(記者招待會),宣佈派發(電子消費券)的事宜了。」因為在(上一屆香港特區政府)也是有試過突然舉行(記者招待會)去推出特殊措施去救助香港的經濟的。所以我就在想,如果真是要派發(電子消費券)的話,是否可以直接在(記者招待會)上去宣佈呢?至於(金額方面),我是贊同影片中所說,(金額)如果大一些的話,才能夠發揮到效果出來。但考慮到(香港特區政府)的負擔,我最新建議的(金額)是在($10000港元-$15000港元之間)就最合適不過了。心想如果(香港特區政府)能夠早過(新一份施政報告)去舉行(記者招待會),宣佈派發(電子消費券)的事宜,那麽就真的顯示出(香港特區政府)有決心願意去求變創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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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引用網上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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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8QiikbUe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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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獅皇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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