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聖經)裡頭看見有兩個人是受到(耶和華)特别的賜予。這是在(產業)和(財產)一面,而不是在(政治)的一面的。一個是(亞伯蘭)(即是亞伯拉罕),另一個是(約伯)。這並不在於他們的所是和才能;我們也看不見他們作了什麼。乃是神憑著自己的旨意和喜悅,要揀選誰就揀選誰,要喜歡賜予誰就賜予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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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三章14-15節)
13:14 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
13:15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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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一章1-3節)
1:1 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這人完全且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1:2 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1:3 他的家產有七千隻羊,三千隻駱駝,五百對牛,五百匹母驢,並有許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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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也是適用於現今的時代。現今的時代已經是現代化,(金錢)和(居住的地方)等是何等的重要。再也不能好像以往的聖賢先輩去過苦修行—樣。(適當和豐富的金錢)應用、一定程度擁有(個人事業)和(安居之處)乃是需要的。所以希望(全能的神)能因應你(僕人)的需要和為著你的定旨而賜下這些吧。這個祈求不容撒旦去攔阻,奉主之名而祈求,願神的經綸得以完成,阿們。
吳獅皇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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