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

內地居住證申領的辦法


    2018年8月19日(星期日),國務院宣佈港澳台居民申領內地居住證的辦法。申請人需要在所在的居住地公安機關去辦理申領證件。申請人申領時需要出示居住、就學和就業的證明(半年以上)。首次申領免收費用。而內地居住證有效期為5年。最快在20個工作天內就可以取得證件。不過,在一些情況下內地居住證會被作廢。例如,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證件被註銷、使用虛假資料去申領內地居住證、以及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內地居住證一律會被作廢。而申請人亦要遵守當地的法律,以免誤入法網。

吳獅皇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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