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4日星期六
可舉辦遊行遞交請願信 冀望政府能給最後的機會
《亞視》去到如今這個局面,決策的人(老闆)應該要付上最大的責任!但是,可憐一班員工卻無辜地成了犠牲品,在這件事上政府和通訊局亦要付上很大的責任!其實,《亞視》並不缺乏買家,相信不少人會對《亞視》有興趣,奈何政府和通訊局竟然在一日之中就決定了《亞視》的命運。這對《亞視》一班員工(所講的是數百人)實在是何等不公平!同樣亦是對《亞視》有興趣的買家也是何等不公平!這不是違反公平的原則嗎?如果《亞視》沒有人要的話,政府和通訊局收回牌照就合理。但是實情是有新買家願意接手,情況就截然不同了!政府和通訊局好應該在這件事上酌情處理的(辦法之前已經講過,請參看前一篇或之前的文章)。
其實,《亞視》一班員工就算沒有糧出,依然不離不棄地繼續上班,其精神是絕對可嘉的!其努力觀眾是看到的!但要將這份心意和決心傳達給政府知道,建議大可以舉辦一次遊行。如果《亞視》一班員工能夠聚集到數百人(有管理層在就更加好)甚至更多,大可以由維園出發遊行到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 冀望政府能夠高抬貴手給予《亞視》最後一次的機會。同時也給《亞視》一班員工一次機會,使到《亞視》一班員工不至於成為失業大軍。同時亦可以保留翻這間滿有歷史義意的老牌電視台。
《註》:又或者可以考慮爭取市民的簽名連同請願信一併遞交給政府。
吳獅皇
(201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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