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第二日 與神交通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们要常在我的愛裡。’(約十五9。)

神格中的三個身位,乃是父、子、靈。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具有個格的個人,與其他的人雖有相當的關係,卻都有分別。 照樣,神也要向我們啟示祂自己是一位有位格的神。 我們所蒙的神聖呼召,就是來和祂這樣一位的神有交通。

神非常渴望與人有交通,但是罪卻來到人和神的中間作了阻隔。 就是那些自以為認識神的基督徒,對於他們個人與神之間這種愛的關係,也常是極其忽略,甚至認為無關緊要。

許多人相信,當他們悔改歸主的時候,他們的罪就得了赦免。 他們相信,神悅納了他們,他們就能到天堂上去。 他們也相信,他們應當盡力遵行神的旨意。 但他們卻很少想到,就是地上作父親的,和他的孩子,也有交通的快樂,所以他們可以,也更應該天天和神有這種蒙福的交通。

神賜下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為要將我們帶到祂面前。 但只有當我們密切的活在與耶穌基督交通中的時候,這件事才能成為可能的。 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乃是繫在祂對於我們的愛上。 對於這個深厚柔細的大愛,我們自己沒法報答。 但是聖靈要在我們裡面作這個工。 為此我們必須每天把自己從世界裡分別出來,憑著信心歸向主耶穌,這樣祂才能將祂的愛厚厚的澆灌在我們心裡,使我們向著祂也能充滿了愛。

親愛的信徒,要安靜默念這件事。 請讀約翰十四章二十一節基督的話:『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 '花時間來相信這一個個人的交通。 把你的愛告訴祂,對祂說,'主阿! 你已經深深的愛上了我,我也何等渴慕愛你勝過一切。 ’

(慕安得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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