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星期四

今時代神聖啟示的先見-倪柝聲(第二章)~(得救與蒙召)(2)

 

倪柝聲弟兄個人的見證

(一九三六年十月十八日講於福建鼓浪嶼)

我是出身於基督教家庭。 在我之上有兩個姊姊。 當家母生她們時,我的姑母不歡喜,因為我有一位伯母,一連生了六個女孩。 按當時中國的風俗,是重男輕女的。 所以當家母生了兩個女孩之後,人說家母也要象伯母一樣,生半打女孩後才會生男孩。 那時家母雖未清楚得救,但也會祈求主。 她對主說,“我若生一個男孩子,我就要把他奉獻給你。 “主竟然聽了她的禱告,我就生下來了。 日後父親對我說,「媽媽未生你時,就已經應許把你獻給主了。 ”

我是一九二○年十七歲時得救的。 我得救前,心中大有交戰,要決定是否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也要決定是否作主的僕人事奉祂。 多數人得救時所要解決的,是怎樣從罪裡被拯救出來; 但在我,得救脫離罪與終生的事業是連在一起的。 我若接受主耶穌為救主,同時也就要接受祂為主。 祂不只要把我從罪中救出來,也要把我從世界裡救出來。 那時我怕得救,因為我知道一得救後非事奉主不可。 因此,我的得救必須是雙重的。 我不能將主的呼召放在一邊,而只要得救。 要信主,就兩方面都要有; 不然,就兩方面都不要。 在我身上,要接受主,這兩件事就要同時發生。

一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晚上,我獨自在房間裡,有坐臥不安之感,問題是要信主還是不信。 起先我想不信主耶穌,不作基督徒; 但不信又不安,裡面起了掙扎。 後來我跪下禱告。 起初沒有話禱告,但過了些時,我看見有許多的罪擺在面前,並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 在我的一生中,從未有過這樣的經歷。 我一面看見自己是罪人,一面也看見救主; 一面看見罪的污穢,一面也看見主的寶血能將我洗净,使我潔白如雪; 一面看見主的雙手釘在十字架上,一面也看見主伸出雙手來歡迎我,並對我說,“我在這裡等候接受你。 “這樣的愛折服了我,我無法抗拒,就決定接受主作我的救主。 以前看見別人信主耶穌,我就譏笑他們,但那一夜我不能笑。 我流淚認罪,求主赦免。 認罪之後,罪擔就脫落了,人覺得輕鬆,心中充滿喜樂平安。 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知道自己是罪人,第一次經歷喜樂與平安。 以前或者也有喜樂與平安,但得救後的喜樂與平安才是真正的。 那夜我一人在房間裡,我似乎看見了光,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哪裡。 我對主說,“主啊,你實在恩待了我。 ”

現在座中至少有三位,是我以前的同學。 其中有一位是魏光禧弟兄,他能見證我在校中是何等不得了的學生,同時也是了不得的學生。 壞的方面,我是一個常犯規的學生; 好的方面,神給我天生的聰明,每次考試都是第一名,論文常是貼榜的。 那時我是個青年人,有許多好夢,有許多計劃,為自己的前途設想,以為自己的斷案是好的。 我謙卑地說,我若向世界去攪的話,很可能會有大成就; 我的同學也能見證這件事。 得救以後,在我身上有許多新的事發生,我先前的打算都空了,都完了,我的前途都斷送了。 這事在別人或許是容易的,在我卻是艱難的,因為我有許多的理想、夢想與打算。 從我得救的那一夜起,我開始過新的生活,因為永生神的生命進入我裡面了。

我的得救與蒙召事奉主是同時的。 自那夜起,我沒有一次懷疑我所蒙的呼召。 在那一小時中,我決定了我的前途,一定永定。 我知道一面主救我是為著我,但另一面主救我是為著祂自己。 主一面要我得著祂永遠的生命,一面要我來事奉祂,並與祂同工。 我小時候不知何為傳道,但漸長時,在我眼目中的傳道乃是世上最輕微的事,是最下流的。 那時的傳道人,多是歐美牧師的雇工,須看牧師的情面,每月不過賺得八九塊大洋。 我根本無意要作傳道,不只不作傳道,也不作基督徒。 想不到,今日竟然揀選了我以前所看為輕微下流的傳道職務。

(李常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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