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多層式多用途的大廈)和(可租和可買的創業埸所/商埸)在(香港)(市區和新界地區)如果真的能夠建立起來的話,定必能夠改善到營商環境了。另外如果在(新屋邨)興建好之後,能在(屋邨商埸)(例如有幾層位置)能夠預留(部分舖位)去給(卡舖)、(模型店)、(玩具店)、(電玩店)、(連鎖書店)以及(個體特色書店)等(店舖)進駐的話,(屋邨商埸)的格局就會很不同。既有(娛樂的元素)又有(書卷文化的元素),令到(屋邨商埸)不至於太過單一化,變成能傾向(舒適)、(休閒)、(娛樂)和(文化氣息)再加上(飲食)的多元化之下,令到(屋邨商埸)更加有活力。其實不單止(屋邨商埸),(私人邨商埸)亦應該向這些方向去轉型才是。至於(電子消費券),就是(香港經濟)環境不太好,才需要(香港特區政府)去派發(電子消費券)了。為了提振(香港的經濟),我認為是有需要再派發(電子消費券)的。如果能發($12000港元電子消費券)的話,剛好就是可以分為4次去派發了,令到提振效果得以持續並延長,所以($12000港元電子消費券)的想法並不是胡亂想出來的。
吳獅皇
(2024年2月26日)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