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的話)
其實,就著這件案件,我還有些話要說的。是作為補充的說話。這件案,疑犯黃志恆極其量只是東主鄭林一家的朋友而已。既不是親屬關係,他憑什麼接管鄭林的家財呢?何況鄭林一家遇害之後,若論資排輩的話,鄭林的家財也應該是由鄭林的弟弟去繼承的。除非東主鄭林真是在賭博上輸給疑犯黃志恆,甚至將自己的家財抵押給黃志恆才講得過去。不然的話,疑犯黃志恆就算殺害了東主鄭林一家,也無可能直接接管鄭林的家財的(因為還有鄭林的親弟弟在)!再講,以兇手那麼處心積慮、精心部署的計劃,就連九姨和員工也不放過,有無可能會漏掉了鄭林的親弟弟呢?這在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反而,如果鄭林一家遇害之後,最理所當然承繼鄭林的家財就只有他了。還有就是,當疑犯黃志恆在獄中自殺死了以後,才在垃圾場發現大批人骨(幾年之後)。不排除有人將屍體人骨收藏起來,到疑犯黃志恆死了以後風聲無咁緊時才將屍體人骨棄置。這就證明兇手的確是另有其人了。
-筆名:名偵探吳智星
吳獅皇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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