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5日星期日

奇妙讀經~《申命記》(第十七章)~重申一般的律例和典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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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藉著不將有殘疾的獻給耶和華)

17:1   凡有殘疾,有甚麼嚴重缺陷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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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藉著用石頭打死違背神約去事奉別神者)

17:2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任何一座城裏,若發現有男人或女人,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祂的約, 

17:3   去事奉跪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我不曾吩咐的; 

17: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仔細的探聽,若果然真實,的確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17: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那裏,用石頭將他們打死。 

17:6   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將那當死的人處死;不可只憑一個見證人的口將他處死。 

17:7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處死。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完全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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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百姓中間的管理-續)

b)(對難斷之訴訟的審斷)

17:8   你城中若起了爭執的事,或因殺人,或因訴訟,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你就當起來,上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 

17:9   去見祭司利未人和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7:10   你要照著他們從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去行;你要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7:11   要按他們所給你的指導,照他們所告訴你的斷案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7:12     若有人擅自行事,不聽從在那裏在耶和華你神面前侍立供職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必要治死;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完全除掉。 

17:13 眾百姓聽見都要害怕,不再擅自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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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立王治理百姓)

17:14   你進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一位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列國一樣; 

17: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治理你;要從你弟兄中立一位王,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治理你。 

17: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多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要為自己多添馬匹,因耶和華曾對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17: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免得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多積聚金銀。 

17: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17:19   存在他那裏;他一生的日子都要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17:20   免得他向弟兄心裏高傲,離了這誡命,或偏左或偏右。這樣,他和他的子孫在以色列中治國的日子,就得以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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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獅皇

(202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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