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到網上有人說如果香港搞夜市的話認為是不可行。認為會容易做成食肆更加激烈的競爭。亦有人用台灣夜市來作為例子,認為人家是由下而上來生成,如果夜市由政府主導的話認為是不行。他又建議不如用盂蘭節來做噱頭,可以吸引外國人來。
首先,香港如今景況是晚間夜生活已經消失了,食肆在晚上8時過後幾乎是沒有人來。這表示營商環境已經不容樂觀了。那我要反問,如果香港不搞夜市的話,情況自然就會有所改善的嗎?如今問題是,市民在晚間不願意再留下去進行消費,那如何才能吸引到他們又或者是遊客出來呢?目前惟一想到比較可行的,就是18區都一同搞起夜市來。一,在當區可以容易搞起創業的氛圍來。二,如果做得好,能吸引到市民在夜間出來,連帶亦可能吸引到遊客前來。三.在每一區都搞,在當區居民離開時要回家都會較為容易得多。而我所主張的夜市細節內容,並不是只有飲食的元素在內,還有其他的元素在裡面的。難道一個區的夜市佔其中一些小食/食肆攤位就能做成食肆更加激烈的競爭嗎?如果這樣說的話,我舉個例,難道台灣的夜市就能做成全台灣食肆更加激烈的競爭嗎?沒有可能吧。其實都只是各有各做而已。最要緊是能提起市民和遊客的興趣,晚間再一次出來。
另外,亦有人用台灣夜市來做為例子,認為人家是由下而上來生成,如果夜市由政府主導的話認為是不行。其實台灣夜市跟本同香港環境很難作出一個正面的比較,為何呢?第一,台灣營商環境已經和香港不同。台灣舖租是多少錢,香港舖租是多少錢呢?首先要全個街頭都是開滿食肆已經不容易。第二,他用人家是由下而上來生成的說法,但要知道若非台灣當地政府批准,這些夜市就能夠成立嗎?不可能吧。其次是,如果香港要如此做的話,也會被民居投訴噪音滋擾的,因為食肆會坐到街出面,在香港如果整條街都這樣做的話根本就沒有可能。
至於用盂蘭節來做噱頭,可以吸引外國人來。首先,東方人一向對這些都很忌諱的,還要建議做為噱頭,分分鐘會引起很多人激烈的反對。其次是,如果行的話,以香港人的生意頭腦,早就有人已經做了。這就證明曾有過此想法的人,也知道想要實行起來是不容易的。
所以以香港目前營商環境低迷的情況,眼底下就只有搞夜市這個方案最為可行。除非香港政府在18區都已經設有可以讓人容易創業的廉租商業區,否則目前真的只有搞夜市一個途徑可行了。如果能搞得有聲有色,香港夜生活就會慢慢重來。
吳獅皇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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