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
林子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被警方拘捕
(按圖片可以放大看得較清楚。)
根據警方所掌握的資料顯示,林子健案發當日是登上一架小巴安全離開旺角。而不是他所講被人擄走,好明顯是講大話了,相信就是這些片段成為拘捕林子健的關鍵線索(now.com新聞圖片)。
《註》:(這張圖並非林子健乘坐小巴時的圖片。)
林子健在閉路電視片段下變身的前後過程。第2張圖看似身形瘦削,可能是攝錄時的角度問題而已。而第3張圖已經看到他戴上口罩了(傳真社圖片)(on.cc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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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中人林子健的案件,終於有突破性的發展。在2017年8月14日凌晨12時30分(15日),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在大角咀(其母親的寓所附近)以涉嫌(虛報資料)誤導警務人員罪名將林子健拘捕(通宵扣查)。並在大約半夜3時左右,將林子健押解到其位於馬鞍山錦豐苑的寓所搜證。期間,林子健雙手放在背後一直被鎖上手銬。警方從林子健的住所檢走3部智能手機、1部平板電腦、1部電腦和一副黑色太陽眼鏡返警署作進一歩調查。
而這件案件的關鍵,在全於天眼的功勞。根據香港傳真社的報道,自2017年8月11日(上週五)至到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早上,他們共取得6間店舖總共9段閉路電視的片段。顯示林子健聲稱案發當日該路段下午3時至7時不同位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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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咸美頓街的店舖》~第1部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林子健當日下午5時41分離開波衫店,然後向右轉入砵蘭街,再走向碧街。當時他身穿黑色衫、深藍色短褲、黑色白底波鞋,並配帶深色背囊。雙腳行路時呈內八字形。
2)《距離50米的麵店》~第2部和第3部閉路電視片段:2分鐘之後,顯示一名裝束與林子健非常相似的男子,當時已經戴上鴨舌帽和太陽眼鏡繼續行走,並且途中戴上口罩。期間獨自一人向著碧街方向行去。
3)《砵蘭街近碧街的店舖》~第4部閉路電視片段:下午大約5時43分,顯示一名戴上鴨舌帽的男子左轉橫越砵蘭街馬路,走到對面行人路。
4)《影到該段行人路的閉路電視》~第5部和第6部閉路電視片段:下午5時44分,顯示一名戴上鴨舌帽的男子沿住砵蘭街反方向朝咸美頓街走去。然後再轉入彌敦道方向離開。
5)《在該段行人路旁邊的一間店舖》~第7部閉路電視片段:下午5時44分,顯示同樣為該名男子向著咸美頓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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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後亦證實,這幾部閉路電視拍攝時間連貫。全程大約3分鐘,畫面所見林子健全程獨自一人,並沒有擄走他的男子出現。林子健在接受傳真社查詢時,一度拒絕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和回應。其後又稱:閉路電視片段中戴鴨舌帽和戴口罩的男子並不是自己。強調他當日並沒有戴口罩和戴鴨舌帽,形容事件匪夷所思。「好恐怖,不知背後有甚麼人要做甚麼。」又表示,「通街都是我這種衣著,如果有人造我的話,亦可以做一個類似的替身。」然而,閉路電視片段所顯示的時間與林子健所報稱的時間不符(一說是相差40多分鐘,一說是相差大約一個小時)。警方於是檢走閉路電視片段調查,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林子健所講的行蹤與片段不同。同警方的調查有很大出入。並沒有見到林子健被人強行推上車被擄走。而是自行坐車安全離去。因此相信他是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警方又表示,虛報非法禁錮是嚴重罪行。不單止嚴重浪費警力,引起市民不必要的恐慌,警方對這種行為予以強烈的讉責。
(林子健的案件,對民主黨打撃非常大。有網民直言,民主黨誠信破晒產,一鋪清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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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的話》
有消息指出,警方掌握了閉路電視片段,清楚見到林子健案發當日是登上一架小巴安全離開旺角。與他所報稱被人擄走的情況不符。警方正在調查他背後的目的何在。
吳獅皇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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