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就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最終被判敗訴。法院在(今日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頒下書面判決。上訴庭維持原判,梁游在10月12日宣誓當日因拒絕宣誓因而喪失議員資格及已離任。議席已經懸空。上訴庭指出,「不干預原則」不適用於本案。又謂法院就「基本法104條」具有憲法責任和權力去處理議員是否履行憲法規定的後果而作出裁決。人大釋法由1997年7月1日起生效,適用於所有案件。人大釋法對法庭具有約束力。而上訴一方亦無提出人大釋法有修改基本法104條的理據。另外,上訴庭亦指出立法會主席梁君彦准許梁游二人再宣誓在法律上是不可行。最終裁定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敗訴,全部訟費須由梁游二人支付。由於懸空的議席補選甚為迫切,高院決定加快審案程序,於(明日)上午9時30分開庭處理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申請。正所謂:「必敗之仗已成定局矣。」
吳獅皇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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