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7日星期二

獅皇感言(4)-覺得好奇怪(2)


    何謂分享!?分,就是代表已經不是個人擁有了。享,就是代表可以享用了。只要你一但將照片上載到互聯網,而且將照片標示為公開的話,即是代表那張相可以大家分享了(已經表示你已經同意了)。不要以為給誰看就給誰,這在網上沒有這回事。分享就是大家都可以享用照片。這是分享的真意。再講,何為侵權?侵權就是未經人同意,將他人的資源來達到金錢上的利益。如果沒有金錢上利益的話,根本就不構成侵權罪。

    講的人還振振有詞。難道他們從來無做過錯事?影相、拍片從來無將其他人攝入鏡頭之內!?不要以為用手機、用相機影就無事!誰給你權利可以影?又有無問過攝入鏡頭之內的人俾唔俾你去影!又有無問過人哋的感受?你從來都無用過翻版的東西?無睇過翻版碟?不要講到自己是聖人一樣。

    既然是網上的圖片,而且還是公開過,即是代表大家可以分享了。既沒有金錢上的利益,又何來侵權的道理。如果你真是有道理的話,就無需要在多個帖發同樣的聲明了。你和數人抵毀我不特止,還抵毀我的文章,我的網誌!講到我是大壞人一樣。我客氣地已經講聲對不起,又請求過希望可以使用圖片(只是删漏了一幅相,就來舉報我)。但是你們還不滿意,反而誹謗我(誹謗罪名是不輕的)。是平心靜氣地解決問題,還是在搞破壞,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了。

吳獅皇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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