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

如果給我選擇的話我會選擇回購領匯


    自從徙置區消失後,其獨特的文化就轉移到公共屋邨身上。而絕大多數的公共屋邨,樓下都是沒有店舖的。取而代之,正是屋邨內的商場。市民的日常生活所需,大多要到屋邨內的商場才能得到解決。屋邨商場逐漸成為與屋邨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了。但2005年,一個錯誤的決定,令到屋邨居民民怨日深,而這個罪魁禍首,正是全香港無人不知,臭名遠播的大毒瘤-領匯房地產信託基金。

    領匯自管理屋邨商場、停車場以及街市後,其惡行時有所聞,不絕於耳。租金以數倍計起,強逼小商戶、老字號小店簽訂3年的租約。又故意不與小商戶、老字號小店續租,變相趕絕小商户和老字號小店。又優先將舖位租予大集團的連鎖店舖,逐歩將與屋邨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民生店舖趕走。就算能留下來的小商户和老字號小店,都要啞忍捱貴租,令到生意更加難做。又故意將屋邨商場變成高檔次的商場,完全與屋邨居民的需要背道而馳。

    領匯亦曾經試過裁走停車場的保安員,令到停車場人手嚴重不足。更有人曾經打過上電台訴苦,揭示了前線保安員的沉重壓力和不安。至於其轄下的《萬有街市》亦無一幸免。領匯也曾經試過趕走街市小商户,希望百X超市進註,誰知百X超市毫不領情,寧願承租其他地方也不進註街市,令到領匯顏面盡失!事後,領匯哀求先前被趕走的街市小商户續租,不過當然無人予以理會了。這件事更一度成為區內市民茶餘飯後的笑話,領匯不但顏面盡失,形像亦盡毀。領匯就連街市小商戶也不放過,照樣瘋狂加租。

    領匯自不斷瘋狂加租後,屋邨居民被逼要捱貴價貨品,令屋邨居民百上加斤。連帶街市的貨品價格亦被拉高。令到屋邨居民苦不堪言。致使屋邨居民民怨日深,領匯實在是難辭其咎。如果仍然由得這個大毒瘤橫行,終有一日民怨爆發,到時就大件事了。

    所以,如果給我選擇的話我會選擇回購領匯。理由很簡單。政府的物該歸給政府。既然屋邨商場、停車場以及街市原本就是屬於政府的,現在竟然歸給別人管,這已經是有問題了。更何況在邏緝思考上根本就講不過去。政府的物該歸給政府,這一點無問題了。論到下一點,就是錢的問題了。這點所引起的爭議更大。有不少人都贊成政府應該回購領匯。但也有人反對,認為這樣做會益了領匯!而且要花上千億港元的代價,實在不划算。但我認為,既然政府的物該歸給政府,2005年做錯的決定,現在應該糾正過來!當時,政府財困,一時做錯了決定,變賣了屋邨商場、停車場以及街市給領匯房地產信託基金,賺了200多億港元。如果政府現在要回購領匯,扣除當時所賺的200多億港元,實質上政府要出700多億港元的代價才能回購領匯。但實際上比起1000億港元已經少了大約四分之一的代價了。再講益了領匯這個問題,當時政府與領匯一賣一買,你情我願。之後人家有辦法令到資產增值,完全是商業性質的。所以政府要花上數百億港元去回購番,也是理所當然的。根本就不是益不益的問題。要怪就怪當時的政府以及一眾有關人士做錯了決定,才會弄成如今這個局面。

    再者,政府亦有責任顧到屋邨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絕對沒有理由任由領匯橫行霸道的。領匯的所作所為,將屋邨居民的血汗錢吸光,還大條道理地加價。那位王先生還以一貫口吻,說商户營業額上升了,可以負擔到租金。王先生到如今還分不清楚營業額和盈利的分別。營業額上升並不等於所賺的盈利。做多少生意,並不等於就賺多少。好簡單,舉個例子。例如做了$100元生意,等不等於就賺了$100元?答案好明顯是不等於了。因為還要扣除成本,餘下的才是盈利。營業額上升了,並不等於錢就賺多了,可能成本貴了,錢相對地就賺少了。如果那位王先生仍然認為營業額就等於盈利的話,他根本就無資格坐行政總裁這個位了。

    領匯上市8年以來,首次提出變賣資產套現。但如果領匯只變賣較偏遠的商場,相信不會有人感到興趣。領匯聲名狼藉,形像又盡毀,所作所為又為人所痛罵,試問還有何顏面繼續經營下去?還不快把屋邨商場、停車場以及街市歸還給香港政府管理!

所以,在情在理政府是應該回購番領匯的。

作者:吳獅皇
(2013年10月3日)

(原發表於2013年6月7日,因Yahoo Blog的變動,所以將網誌內的文章搬來這裏重新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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