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

高院裁定梁游已經喪失議員資格


    香港高等法院在人大釋法後隔了一段時間之後,終於在昨日(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3時30分頒下書面裁決。高院裁定梁游宣誓違反了《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在10月12日宣誓當日已經喪失議員資格。梁游議席已經懸空。法院裁定這單司法覆核案政府勝訴。梁游必須支付5分之4的訟費。其餘5分之1則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支付。另外,法院更頒下禁令,禁止梁游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

    根據《立法會條例》,立法會須於議席出缺後21日內刊憲公告天下。而選舉管理委員會亦須於立法會刊憲之後著手安排補選。不過,直到目前為止還未有補選時間表的安排。青年新政梁頌恆得悉敗訴後表明會提出上訴,甚至乎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而游蕙禎則表明會去信英國求助。

    其實以梁游一介青年,又何來那麼多錢請得起兩名資深大律師呢?背後必定有人相助吧。另外,法院5分之4的訟費,梁游又如何支付到呢?還有立法會的薪酬和福利的數十萬元,除非梁游本身家境是比較富有,否則這些費用以梁游二人根本是無法支付的。據保守估計訟費(連同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費用!?)會超過5百萬元,梁還聲言會以眾籌方式幕捐。心想還有多少人會捐錢給你打必敗的仗呢?而游的舉動更加惹起別人的發笑,去信英國求助?心想,英國會幫妳嗎?妳既不是議員,就算是議員人家也未必理會妳了。既然是必敗的仗,又何必浪費時間金錢去做無結果的事呢?人家美國希拉里輸了也大方地承認落敗,去學下希拉里吧。

《註1》:據知最保守估計,先後兩堂的聆訊整個律師團隊的律師費就已經高達600萬元。梁游二人他們有能力支付嗎?

《註2》:據知一說相關司法程序(包括上訴)的費用就已經高達500萬元(與上文所說超過500萬元略有不同)。

《註3》:據知梁游二人薪金加津貼已經取用接近200萬元。他們有否能力退回也成問題。

吳獅皇
(2016年11月16日)


2 則留言:

  1. 佢哋肯定有幕後金主,是否幕後教路出錯?抑或故意攪大事件令人大釋法呢?真係眾說紛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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